政协委员建议药品采用儿童安全包装
PrintHR2011-03-01浏览量:615
全国政协第十一届四次会议召开在即,不少驻沪全国政协委员已经提交了部分提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副会长侯惠民提交了一份《关于药品的儿童安全包装立法的建议》,建议我国制定相关法规和制度,药品需要使用儿童保护式安全包装,防止儿童误服。
侯惠民委员表示,通过多年调查发现,全球范围内每年都有儿童因为误服药物而引起意外伤亡事件。国外自20世纪60年代起就已经注意到了这一问题,并通过立法规定药品和有毒物质必须采用儿童保护式安全包装。数据显示,这一措施使儿童误服中毒事件的发生率大幅度下降。
记者了解到,儿童安全包装比普通包装结构更复杂、成本也要高,一般有如下几种:一是压扭盖,这是一个复合式的瓶盖,由同时进行的按压和扭转两个动作来完成;还有一种是掀开盖:,这也是较流行的儿童防护盖,使用时要求盖与瓶上的记号(箭头)对准,然后在瓶子凸缘缺口处掀开瓶盖的凸耳,将包装打开;泡罩式包装则是为防止儿童打开普通的泡罩包装,要求从角上撕开背面粘贴纸,或用力把内装物从背面压出;还有一种拉拔盖的瓶盖密封由外盖下部带有2个向内凸的舌头和内塞组成,需加一定的力作拉拔动作以克服内塞与瓶口间的摩擦力,而这些动作儿童难以完成,因此也防止了儿童的误服。此外还有依靠智力技巧开启的迷宫式盖以及单剂量药物防童包装、卡口片防童瓶等。
对于我国的情况,侯惠民委员提出,我国至今尚未要求药品和有毒物质必须采用能防止儿童误服的包装。据调查,我国每年约有3-5万名15岁以下的孩子因药物中毒寻求治疗,有2-3千名因中毒死亡,3-4千名有后遗症或致残。“建议政府尽快制定有关儿童安全药品包装法规和制度,保护儿童安全用药。”侯惠民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