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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12万是否要多交税? 只申报不多交
PrintHR2015-12-03浏览量:2423
 记者对话税官 
  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须自行纳税申报。这些人群,税务部门如何锁定?4月1日,记者就公众关心的相关问题,专访沈阳市地税局所得处张甲副处长和相关专家。 

  A 年薪12万元以上者如何锁定? 

  ——主要靠税务部门查账 

  记者:“年收入12万元以上,已按规定交纳了税款,为何还要进行纳税申报?申报后是否还要纳税?” 

  张甲:“ 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要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进行自行纳税申报,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不仅培养纳税人诚信纳税的意识,更明确了纳税人法律责任,提高税法遵从度,有利于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从而促进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强调的是,纳税人按税法规定交纳了税款,只履行申报手续,不需要再纳税,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要补缴税款。” 

  记者:“税务机关靠什么方式锁定年薪12万元以上者?” 

  张甲:“税务机关调查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主要靠查账的方式,其应纳税款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支付单位发放工资时依据税法规定代扣代缴。对个体工商户,依据其经营行业、地点及营业情况进行征税。‘偶然所得’(如彩票中奖)则通过两个彩票中心予以核实。税务机关依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对纳税人采取不同的征税手段。” 

  记者:“申报纳税者主要集中在哪些行业?” 

  张甲:“这些人群主要集中在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民航、合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行业。但这些纳税人普遍存在担心露富的心理,纷纷要求对其申报情况予以保密,不希望其所从事的行业和职业被人所知。税务机关将对纳税人申报情况严格保密。” 

  记者:“此项纳税申报工作存在什么问题?” 

  张甲:“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约有500万人,但目前仅有130万人进行了纳税申报。沈阳市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约5万人左右,但目前仅1/5多的人申报纳税。除了部分纳税人存在侥幸心理,还有多方面的原因,如对五爱市场、南塔鞋城等地的个体工商业户监管不到位。纳税人收入越来越呈隐性化,税务机关对这些隐性收入者的收入情况很难取证。纳税人收入多形式、多渠道、多元化。一些公民素质低、法制观念不强、诚信纳税意识比较淡薄。相关管理部门缺乏必要的制约手段等。 

  B 年所得12万是否要多交税? 

  ——只申报不多交 

  年所得12万报税有什么依据?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杨志清告诉记者,12万的标准是税务部门经过长时间的调查、论证得出的结果,可以说,12万就是税务部门制定的一个高收入者的门槛。 

  对此,杨志清表示,制定年收入12万的标准,也就是月收入1万,也有易于计算的考虑。但更重要的是,人们对此次高收入群体自行申报纳税的意图还存在误解。政府规定强制申报的目的主要是了解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和纳税状况、职业和地区构成,并为下一步个税制度改革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强制申报并不是要增加高收入群体的纳税负担,“12万只是申报的门槛,并不意味着12万以上要交更多的税。只要平时依法纳税,这个规定对纳税人没什么影响。”杨志清说。 

  据了解,从2005年年底起,我国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制度,逐渐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以个人身份证为核心的纳税登记账号。个税改革的目标是要从目前的分类征收、单位扣缴的模式发展到分类综合征收,扣缴与申报结合的模式。简单地说,以前有多种收入的个人是分类交税的,比如工资部分单位代扣,而其他股票、房租、稿费收入可能就存在漏税状况,而以后完善了个人账户制度,每个人都有个“户头”,个人的各种所得都在税务部门的监察范围之内,这将有效改善对高收入群体的纳税监控。高收入群体的个人强制申报,也正是此次个税改革的重要步骤之一。 

  C 我国税收制度 还属初级阶段 

  ——纳税人意识需强化 相关部门服务政策待提高 

  与港台电视剧里经常提到的“纳税人”相比,在中国“纳税人”的确不是一个深入民心的字眼。这既有长期以来国人为富不税、纳税意识淡薄有关,也说明同尽义务相比,纳税人的权益,似乎没有得到相应的保障。 

  广告公司经理李焕祥在接受采访时也提到,所谓的“纳税大户”,虽然也能享受一些优惠政策,但更多的是种精神上的荣誉。 

  “海归”申强告诉记者,在国外税收针对不同阶层、不同情况的人都有不同的规定,有的情况还享有退税。另外,纳税人的权益还有上高速公路免费等。 

  实际上,记者了解到,在我国已有11个省的24个地区和地级市成立了纳税人维权中心或纳税人维权协会或纳税人之家。很多纳税人、纳税企业都通过这些组织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对纳税人来说,要实现权利、义务均等,需要一个过程,毕竟我国的税收制度还在逐步完善,国外的税收制度有很长的历史,像个税申报,已经有140多个国家实行,而我们才刚刚开始。”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的宋俊伟律师说。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税务总局咨询专家刘剑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如果只有责任而没有一定权利的保障,很多人就不愿意申报。一方面我们要强化纳税人的意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 

  而注册税务咨询师钱先生告诉记者,这次个税申报说明,中国的税收制度是逐步完善的,老百姓的纳税意识越来越强。这是一个好的开端,权益会随之而来。 

  从种种情况看,监管部门已经加大对那些隐性富人和高薪行业灰色收入的监控力度。钱先生说,随着这种“不平衡感”的逐步降低,抱有“法不责众”态度的人也会越来越少,申报者会越来越多。 

  尽管有争议,但这的确是一个好的开始。“通过自行纳税申报,从高收入者到低收入者,逐步建立档案、税号,税务、工商、海关等部门加强监控,逐步实现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均等,相信人们的纳税意识会越来越强。”宋俊伟律师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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