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争端解决机构原定2009年9月22日开会通过专家组对此案的裁决结果,但由于中方22日提出上诉,这次会议被取消。据报道,中方以公共道德和保护中国文化为由提起了上诉,认为WTO有关小组犯了法律和司法解释上的错误。
按WTO规定,每个国家对进口文化产品内容的审查是惯例,也是WTO规则所认可的,WTO也允许各国政府以保护公共道德为由进行抗辩。中美出版物案现已移交WTO上诉法庭,由7名成员组成的WTO上诉机构将重新对此案进行审理。审理期限为2~3个月。上诉机构可以维持、修改或推翻专家组的裁决,此次裁决为终审裁决。
专家表示,中方以公共道德为由提起上诉,主要着眼点在内容审查权利上的抗辩。抗辩的出发点在于证明中国对国外进口的音像制品和文化产品的限制,主要是对内容上的限制,而非对产品销售本身的歧视性限制。
2007年4月美国把中国出版物市场准入问题诉诸WTO,声称中国对出版物、电影、音像制品进口和分销的有关措施违反世贸规则。2009年8月12日,WTO争端解决机构正式向其成员散发“中美出版物市场准入案”专家组报告,支持美方的大部分诉求,裁定中国限制音像和图书进口及外商分销领域的限制措施,违反了中国入世承诺及WTO相关规定。报告同时认为,美国关于审查制度、审批手续等指控,不在WTO规则框架之内,对此未做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