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2008年GDP增速由9.0%上修正至9.6%
PrintHR2009-12-25浏览量:612
国家统计局(National Bureau of Statistics)周五表示,中国将2008年经济增速由9$.$0%上调至9$.$6%,但这次调整不会对今年GDP的增速产生较大影响。
国家统计局是在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后发布上述修正值的。
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司长彭志龙在会上说,有可能会上调今年前三个季度的经济增幅,但他未透露以上所指是否为较上年同期的增幅。
统计局还表示,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由初步核算数人民币30$.$067万亿元向上修正4$.$5%,至人民币31$.$405万亿元。
统计局说,对全国单位GDP能耗数据作了修正。中国政府已承诺使2006年至2010年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20%。
2008年中国单位GDP能耗比2007年下降5$.$2%,降幅大于之前核算值4$.$59%。
国家统计局还将2008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上调2$.$12%,至29$.$1亿吨标准煤。
统计局表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不涉及价格数据,因此未对2008年消费者价格指数(CPI)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