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的一天,在市区从事个体运输的王某,找到沧县某村干个体彩色印刷业的张某,提出以每本2元的价格委托张某印点发票。张某明知这是违法的买卖,但在利益的驱动下答应了,并非法印制了1026本河北省沧州市客运发票。假发票制成后,王某以每本7元的价格出售给了赵某40本、张某某60本。而后,赵某与张某某又分别以每本10元至15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了其他人。后来,买了赵某发票的一名客车司机,发现发票有问题,立即将此事举报到公安机关。随后,涉嫌制售假发票的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