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颁布新规监控网络支付 年内正式出台
PrintHR2010-06-09浏览量:310
截至去年底,上海的网民人数已达1171万,网购金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02%,网民网购使用率、平均网购消费额都位居全国首位。
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与不断发展,构建虚拟特色商业街,打造网上南京路、淮海路的设想,离现实越来越近。市商务委秘书长顾嘉禾在近日召开的“2010网络时代零售业格局转变与发展研讨会”上透露,上海将重点推动南京路、淮海路、四川路商业街、上海老字号和名牌商品开展网上销售。
为了对网络交易支付形成有效监控,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实施细则将于年内正式出台,实施细则将建立起有效的市场惩戒制度。
鼓励网购措施一:
打造网上南京路淮海路
截至去年底,上海的网民人数已达1171万,网购金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02%,网民网购使用率、平均网购消费额都位居全国首位,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市商务委秘书长顾嘉禾在研讨会上作《上海市网络购物现状与展望》演讲时表示,网上购物远程、方便、快捷、廉价等特点是百货店、连锁超市、大卖场等传统零售模式不可比拟的,但从全市商家对网络购物的态度来看,大部分零售企业依然徘徊在网络购物领域之外,或观望,或漠然。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上海将采取几方面措施促进网络购物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开拓网上市场,市有关部门将鼓励市、区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实体品牌的声誉和影响力,通过资源整合打造相应的网上购物企业品牌,实现实体店和网上商店有机相融,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力。
二是鼓励中小流通企业和老字号企业进入网络购物,重点推动南京路、淮海路、四川路商业街、上海老字号和名牌商品进行网上销售,以降低商品陈设和人员、库存、资金占用等运营成本,引导这些知名商业街的知名商家不断探索“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互动促销的经营方式,以网上销售带动门店销售,以门店销售支撑网上销售,具体来说就是利用已有的品牌优势、实体网店资源和物流配送体系为网上销售提供丰富的商品,以网上低成本、全天候的商品展示和交易渠道来有效促进实体店铺扩大销售。
三是进一步完善网络购物的物流支撑体系,培育和扶持2-3家服务于以网络购物为主的电子商务、完善网络购物的物流支撑体系。
鼓励网购措施二:
将颁新规监控网络支付
记者从研讨会上了解到,推进网络购物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已被列入议事日程。市商务委办公室副主任陈晓明透露,继2009年全国第一部电子商务促进法《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发布实施之后,市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制订《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的实施细则》,将于年内正式出台。
实施细则将建立起有效的市场惩戒制度,形成对网络交易支付的有效监控,在发挥网络交易便捷性、高效性的同时,使消费者对网络支付解除后顾之忧。
鼓励网购措施三:
扶持中小企业电子交易
来自市商务委的统计信息显示,上海市的电子商务交易额从2002年的253$.$86亿元快速增长至2009年的3250亿元,上升了近13倍,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全市GDP的比例已从七年前的4$.$69%飙升到去年的21$.$81%。
陈晓明在研讨会上透露,市发改委还将联同市商务委讨论设立电子商务方向的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可行性,以政府引导资金的方式扶持中小流通企业通过第三方技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销售相关技术改造与管理升级。